一、普通高中
1.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330分。
2.艺体类特色学校及艺体类特色班录取控制分数线:240分。
3.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招录的艺体类特长生按照艺体类特色校及艺体类特色班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职业学校
1.“3+4”贯通培养模式(运动训练专业除外)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52分。
2.运动训练专业“3+4”贯通培养模式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44分(文化考试只统计考生参加河北省中考的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科目的考试成绩),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0分(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单招考试录取最低专业分数线)。
同时,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即114分);对持有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50分录取(即94分)。
3.“3+2”“5年一贯制”和“2+2+2”贯通培养模式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9分(含职业教育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中考录取分数线是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确定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测初中在校生是否达到初中学业水平的考试;它是初中毕业证书发放的必要条件,考试科目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规定的学科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
省示范高中首先录取该校全市统招生,再根据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录取指标到校生。指标到校生须达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指标到校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