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批: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公费培养生班,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举办的公办高中学校实验班。
考生在本批次可填报1个志愿,但在填报少数民族特招班志愿时,可同时填报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和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3个学校志愿。少数民族特招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二)第一批:“省一级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1个统招生志愿、1个指标到校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自主招生志愿仅限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入围的考生填报,指标到校志愿仅限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要求的考生填报。
本批次统招生分A、B两段进行录取,A段录取“省一级学校”部分统招计划(即全部统招计划减去该校招生总计划预留5%的所得计划)及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B段录取“省一级学校”总计划的5%预留部分及民办学校未完成的公费生计划。
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省一级学校”不再安排在B段录取。
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B段预留的5%计划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市县。
本批次学校“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B段统招计划完成后进行,但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在该校统招计划全部完成后进行。
(三)第二批: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经申请获批的“省一级学校”(部分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非公费生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3个统招生平行志愿、1个指标到校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自主招生志愿仅限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入围的考生填报,指标到校志愿仅限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要求的考生填报。
(四)第三批: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含第二批次未录取完的剩余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12个统招生平行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统招生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中统招生、高等学校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3+2”试点班志愿,最多可以填报6个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自主招生志愿仅限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入围的考生填报。
第一步,了解孩子的成绩,推算中考时能够达到的区排名。具体做法是:首先,根据中考一模所在城区的分数段,结合加分情况折算区排名。如果有的学校存在明显严判的情况,可适当提高一些名次。其次,判断中考成绩的稳定性。对于不擅长临场发挥,波动较大的学生,排名要相对估低一些。最后,根据初三以来历次大考的成绩,判断总体趋势上升还是下降,并以此适当提高或降低名次。
第二步,根据区排名找到对应学校。在确定孩子所处的区排名之后,根据历年中考分数段以及各学校录取最低分,推算孩子是否能够进入目标校的录取区间。
第三步,确定中考八个志愿。八个志愿应合理拉开档次,具体来说:第一志愿:比最优成绩所对应的学校更高一个档次。第二志愿:与最优成绩相对应。第三至六志愿:正常水平所对应的学校。第七志愿:最差成绩对应的学校。第八志愿:比最差成绩对应学校低一档次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