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安排
1.7月10日上午9:30,下发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电子版)。
2.7月10日-14日,录取的考生到招生学校报到(具体时间和报到方法,由招生学校负责通知)。招生学校在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下,开展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预录取工作(招生办法详见各校公布的招生方案)。
3.7月13日中午12:00前,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上报未报到的考生名单至市教育考试中心,并申请注销录取资格。若有招生缺额,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向市教育考试中心申请补录。同时,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将自主招生预录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其他批次录取时间安排
7月16日至20日,公布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名单。各校开展自主招生及新生报到工作。
7月21日至25日,公布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名单。各校开展自主招生及新生报到工作。
8月,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中考录取分数线是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确定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测初中在校生是否达到初中学业水平的考试;它是初中毕业证书发放的必要条件,考试科目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规定的学科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
省示范高中首先录取该校全市统招生,再根据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录取指标到校生。指标到校生须达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指标到校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