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公办高中453分、民办高中434分;夷陵区480分,宜都市504分,枝江市450分,当阳市475分,远安县466分,兴山县470分,秭归县499分,长阳510分,五峰505分。
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按照“依据成绩、按照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中考录取分数线是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确定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测初中在校生是否达到初中学业水平的考试;它是初中毕业证书发放的必要条件,考试科目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规定的学科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
省示范高中首先录取该校全市统招生,再根据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录取指标到校生。指标到校生须达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指标到校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