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批普通高中普通生录取最低资格线
为确保我区普职招生合理比例,引导学生有序分流,设定我区第二批普通高中普通生录取最低资格线为585分。
二、各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学校录取标准
(一)第一层次
1.面向全区招生的体育、艺术、传媒专业生,根据考生志愿按合成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时,各类专业生设置中考文化科成绩最低控制线,具体如下:
(1)体育专业生:文化科总分448分。
(2)美术专业生:文化科总分504分。
(3)音乐专业生:文化科总分499分。
(4)舞蹈专业生:文化科总分475分。
(5)书法专业生:文化科总分521分。
(6)传媒专业生:文化科总分548分,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含90分)。
2.面向全区招生的体育特长生,根据考生志愿按中考文化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53分。
(二)第二层次
面向全区招生的港澳台生、科技特长生,根据考生志愿按中考文化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佛山市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录取最低资格线为560分
(三)第三层次
16所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区内6所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生面向全区招生,本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27分。在此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录取,直到降至顺德区普通高中普通生录取最低资格线为止
(四)第四层次
16所公办普通高中名额分配面向全区招生,其录取最低资格要求为585分。
(五)第五层次
公办普通高中普通借读生面向全区招生,各学校最低录取资格线要求不低于各所学校在第三层次的普通生录取分数线。
(六)第六层次
16所公办普通高中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全区招生,本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91分。在此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录取,直到降至顺德区普通高中普通生录取最低资格线为止。
(七)第七层次
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生(含区外学校)面向全区招生,本层次普通生(含区外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70分;区外艺术(含传媒)特长生参照佛山市2023年艺术特长生录取最低资格线为420分;区外体育特长生参照佛山市2023年体育特长生录取最低资格线为300分。在此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降分投档。
中考录取分数线的第一批和第二批是指:由于在每个市县录取的学校不止一所,而这些学校不可能同时录取,所以将不同类型和不同录取分数段的学校分批分期录取,由此形成批次。
一般的录取顺序为:师范、体育、美术类学校;重点高中、重点职中和非重点高中(含综合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
录取分数线是各学校根据自身的投档人数和计划招生人数划的一条该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各校的投档人数是根据各校在本省录取人数的1.2倍投档,投档以后学校招生办从这1.2倍中以分数和志愿为主参考学生档案中的其他信息,按计划内人数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