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第一志愿顺序,按照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进行录取。如果考生第一志愿的统招生志愿和指标生志愿都不能被录取,则其成绩会排在第一志愿学校的择校生志愿后面。如果其择校生志愿也不能被录取,则该考生只能参加第二批次学校的录取。
2.在第二、三志愿顺序,如果第一志愿已被录取,则第二、三志愿自动失效;如果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则按照第二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的成绩和所填志愿进行录取。如果第二志愿仍未被录取,则第三志愿自动失效。
3.在第四志愿及以后顺序,如果前三志愿均未被录取,则按照当地教育部门的规定进行统筹安排。
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成绩水平,合理选择填报的学校和专业,避免出现高分低就或高分落榜的情况。
录取分数线是各学校根据自身的投档人数和计划招生人数划的,一条该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各校的投档人数是根据各校在本省录取人数的1.2倍投档,投档以后学校招生办从这1.2倍中以分数和志愿为主参考学生档案中的其他信息,按计划内人数录取,其录取的学生中最低分就是该校俗称的录取线。
省一级学校所录取的考生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须在B以上(含B),省一级公办普高所录取的考生五科文化课单科等级(即语文、数学、英语、理化、历史)须在b+以上(含b+),体育单科等级为b以上(含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