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晚一年上小学是可以的。
自愿晚一年上小学是指孩子在达到入学年龄后,由家长或监护人决定是否让孩子再多待一年后再上学。这种做法在国外比较常见,主要是为了让孩子更好地发展和成长,以应对学校和社会的挑战。
有些孩子在入学前可能身体、心理或认知能力等方面还不够成熟,如果强行上学可能会影响其学习和生活品质。而自愿晚一年上学可以给孩子更多的时间去适应环境、锻炼身体和提高各方面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未来的学习和生活。
六岁被视为进行小学教育所必需的最低年龄。
因为,在六岁这个年龄阶段,孩子的身体条件已经具备了上小学的条件,他们已经完成了通识教育,并且具备了独立思考的能力。这表明孩子可以更好地理解老师的讲课内容,而不是扭曲的背诵。在此之前,孩子可能会紊乱或不能理解教育内容,因为他们的身体和心理条件未能达到小学的学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