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得兄事之”的“兄”是:“兄长”的意思,出自司马迁的《鸿门宴》。文章叙述的是秦朝灭亡后(公元前206年)两支抗秦军队的领袖项羽和刘邦在秦朝都城咸阳郊外的鸿门举行的一次宴会。
司马迁(公元前145年-公元前90年),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中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
吾得兄事之中”的“得”的意思是:要,将要。“吾得兄事之中”的意思是:我要像对亲兄弟一样对待他。兄:兄长。兄事之:像对待兄长一样侍奉他。事:侍奉。该句出自《鸿门宴》,是汉代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创作的史传文,出自《史记·项羽本纪》。
吾得兄事之”的词类活用:兄,名词用作状语,像对待兄长那样。出自《鸿门宴》:“沛公曰:‘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张良出,要项伯。项伯即入见沛公。”译文:刘邦说:“你替我请他进来,我要像对待兄长一样对待他。”张良出去,邀请项伯。项伯就进去见刘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