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中录取安排。
1.统一录取。
7月8日上午,独立招生学校录取。
7月9日上午,提前批指标计划和统一计划录取。
7月10日上午,第一批录取。
7月11日上午,第二批提前录取、第二批和第三批录取。
7月13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完成新生报到注册网上登记,并须在15日10:30前通过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完成注销逾期不报到考生操作。
2.补录。
7月16日,通过广州招考网(http://www.gzzk.gov.cn/)公布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和补录办法。
7月17日,未被录取的考生通过中考服务平台(http://zhongkao.gzzk.cn/)填报普通高中学校补录志愿。
7月18日上午,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补录。
7月19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完成补录新生报到注册网上登记,并在中招录取系统注销逾期不报到的考生。
1.普通高中学校完成网上新生入学注册登记后,省、市属学校和区属学校于9月13日-14日分别到市招考办和区招考办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再按学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高一新生学籍备案手续。
2.中职学校分两次办理录取备案,第一次备案时间:9月12日-14日;第二次备案时间:10月11日-12日,逾时不再办理备案手续。享受各类资助资格(含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福彩助学)的新生必须在第一次办理备案。市招考办在每次备案结束后,即移交录取新生数据至中职学校主管部门,如考生信息有异动,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一)各招生学校须按学校所在录取批次,分批分阶段登录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完成录取、新生注册及不报到考生注销等操作。中招录取系统网址:http://zklq.gzzk.cn,(电信线路:http://zklq1.gzzk.cn,教育网线路http://zklq2.gzzk.cn/)。各学校登录账号详见系统登录界面指引。
(二)中招录取系统将根据录取工作进程,设置相应功能,供招生学校注销或新生注册登记。系统开通时间:每天9:00至17:00。
(三)使用中招录取系统的设备及环境要求:操作系统Win7或以上,内存2G以上,IE8.0以上并可接入互联网(拨号或专线连接)。各招生学校必须在网络能正常运行、有安全保障的场所进行录取,严禁在网络不安全的公众场所进行录取,防止木马、病毒对招生过程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