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平面内画两条互相垂直、原点重合的数轴,组成平面直角坐标系。水平的数轴称为x轴或横轴,习惯上取向右为正方向;竖直的数轴称为y轴或纵轴,取向上方向为正方向;两坐标轴的交点为平面直角坐标系的原点。
2.平面上的任意一点都可以用一个有序数对来表示,记为(a,b),a是横坐标,b是纵坐标。
3.原点的坐标是(0,0);
纵坐标相同的点的连线平行于x轴;
横坐标相同的点的连线平行于y轴;
x轴上的点的纵坐标为0,表示为(x,0);
y轴上的点的横坐标为0,表示为(0,y)。
4.建立了平面直角坐标系以后,坐标平面就被两条坐标轴分为了Ⅰ、Ⅱ、Ⅲ、Ⅳ四个部分,分别叫做第一象限、第二象限、第三象限和第四象限。坐标轴上的点不属于任何象限。
5.几个象限内点的特点:
第一象限(+,+);第二象限(—,+);
第三象限(—,—);第四象限(+,—)。
6.(x,y)关于原点对称的点是(—x,—y);
(x,y)关于x轴对称的点是(x,—y);
(x,y)关于y轴对称的点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