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相反的数,互为相反数,这句话不对。
正确的定义应该是:只有符号不同的(且绝对值相等)的两个数互为相反数。
举例:符号相反的数如:22和-10,它们一个是正号,一个是负号,可是它们不是相反数。
只有符号不同的(且绝对值相等)的两个数如:22和-22,它们的符号不同,且绝对值相等,它们互为相反数,它们的和是0。
相反数的性质:“正数的相反数是负数,负数的相反数就是正数。”“0的相反数是0,也就是0的相反数是它的本身。同时,相反数是它本身的数只有0无理数也有相反数。”“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的商为-1(0除外)。”“实数a相反数的相反数,就是a本身。”“a-b和b-a互为相反数。”“负数和0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1、相反数的和等于0,即a + (-a) = 0;
2、两个数的相反数互为相反数,即-a的相反数是a,a的相反数是-a;
3. 相反数在数轴上对称分布,即两个相反数的位置关系是相对称的;
4. 相反数的绝对值相等,即|a| =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