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或听说)实行分卷考试,卷面分值每科各12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实行合卷考试,卷面分值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物理和化学实行合卷考试,卷面分值物理70分、化学50分。
初二年级(“学完即考”):生物和地理实行合卷考试,卷面分值生物50分、地理50分。
英语听力(听说)考试分值30分,采用纸笔考试或机考方式进行。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科技、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理化生实验操作等学科考试办法及分值设定,按照《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教幼高〔2017〕11号)要求确定。
1、全面分析,正确认识自己
准确找出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以便明确自己学习的特点、发展的方向,发现自己在学习中可以发挥的最佳才能。
2、结合实际,确定目标
订计划时,不要脱离学习的实际,目标不能定得太高或过低,要依据:(1)知识、能力的实际;(2)“缺欠”的实际;(3)时间的实际;(4)教学进度的实际,确定目标,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能达到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