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用公式法:
我们知道整式乘法与因式分解互为逆变形。如果把乘法公式反过来就是把多项式分解因式。于是有:
a2-b2=(a+b)(a-b)
a2+2ab+b2=(a+b)2
a2-2ab+b2=(a-b)2
如果把乘法公式反过来,就可以用来把某些多项式分解因式。这种分解因式的方法叫做运用公式法。
(二)平方差公式
1.平方差公式
(1)式子:a2-b2=(a+b)(a-b)
(2)语言:两个数的平方差,等于这两个数的和与这两个数的差的积。这个公式就是平方差公式。
(三)因式分解
1.因式分解时,各项如果有公因式应先提公因式,再进一步分解。
2.因式分解,必须进行到每一个多项式因式不能再分解为止。
(四)完全平方公式
(1)把乘法公式(a+b)2=a2+2ab+b2和(a-b)2=a2-2ab+b2反过来,就可以得到:
a2+2ab+b2=(a+b)2
a2-2ab+b2=(a-b)2
这就是说,两个数的平方和,加上(或者减去)这两个数的积的2倍,等于这两个数的和(或者差)的平方。
把a2+2ab+b2和a2-2ab+b2这样的式子叫完全平方式。
上面两个公式叫完全平方公式。
(2)完全平方式的形式和特点
①项数:三项
②有两项是两个数的的平方和,这两项的符号相同。
③有一项是这两个数的积的两倍。
(3)当多项式中有公因式时,应该先提出公因式,再用公式分解。
1、数轴:数轴三要素:原点,正方向和单位长度;数轴上的点与实数是一一对应的。
2、相反数:实数a的相反数是-a;若a与b互为相反数,则有a+b=0,反之亦然;几何意义:在数轴上,表示相反数的两个点位于原点的两侧,并且到原点的距离相等。
3、倒数:若两个数的积等于1,则这两个数互为倒数。
4、有理数比大小:正数的绝对值越大,这个数越大;正数永远比0大,负数永远比0小;正数大于一切负数;两个负数比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数轴上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大数-小数>0,小数-大数<0。
5、一元一次方程的概念:只含有一个未知数,并且未知数的次数是1的方程叫一元一次方程。任何形式的一元一次方程,经变形后,总能变成形为ax=b(a≠0,a、b为已知数)的形式,这种形式的方程叫一元一次方程的一般式,注意a≠0。
6、多项式的项数与次数:多项式中所含单项式的个数就是多项式的项数,每个单项式叫多项式的项;多项式里,次数最高项的次数叫多项式的次数。
7、等式的性质:等式两边加同一个数(或式子)结果仍得等式;等式两边乘同一个数或除以一个不为零的数,结果仍得等式。
8、三角形的三边关系定理:三角形的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三角形三个内角和等于180°;三角形的一个外角等于和它不相邻的来两个内角的和;三角形的一个外角大于任何一个和它不相邻的内角。
9、对顶角相等:有公共的顶点,角的两边互为反向延长线,这样的两个角叫做对顶角;两条直线相交,有2对对顶角。
10、两条直线相交:所成的四个角中有一个角是直角,那么这两条直线互相垂直。其中一条直线叫做另一条直线的。垂线,它们的交点叫做垂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