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辨。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覆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鄙人王安石请启:昨天承蒙您来信指教,我私下认为与君实您交往相好的日子很久了,但是议论起政事来常常不一致,这是因为我们所持的政治主张和方法大多不同。虽然想要向您硬啰嗦几句,但终究一定是不能蒙受您考虑,所以只是简单地给您写了封回信,不再一一为自己辩解了。再三考虑君实对我的重视厚遇,在书信往来上不应该粗疏草率,所以现在详细地说出我这样做的理由,希望您或许能够宽恕我吧。
有学问的读书人所争论的问题,特别注重于名义和实际是否相符。如果名义和实际的关系已经明确了,那么天下的大道理也就清晰了。现在君实您用来指教我的,是认为我推行新法侵夺了官吏们的职权,制造了事端,争夺了百姓的财利,拒绝接受不同的意见,因而招致天下人的怨恨和诽谤。
我却认为从皇帝那里接受命令,议订法令制度,又在朝廷上修正(决定),把它交给负有专责的官吏去执行,这不能算是侵夺官权;实行古代贤明君主的政策,用它来兴办对天下有利的事业、消除(种种)弊病,(这)不能算是制造事端;为天下治理整顿财政,(这)不能算是与百姓争夺财利;抨击不正确的言论,驳斥巧辩的坏人,(这)不能算是拒绝接受(他人的)规劝。至于社会上对我的那么多怨恨和诽谤,那是我本来早就料到它会这样的。
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得过且过(已)不是一天(的事)了。士大夫们多数把不顾国家大事、附和世俗的见解,向众人献媚讨好当做好事,(因而)皇上才要改变这种(不良)风气,那么我不去估量反对者的多少,想拿出自己的力量帮助皇上来抵制这股势力,这样一样那么那些人又为什么不(对我)大吵大闹呢?
盘庚迁都的时候,连老百姓都抱怨啊,(并)不只是朝廷上的士大夫加以反对;盘庚不因为有人怨恨的缘故就改变自己的计划;(这是他)考虑到(迁都)合理,然后坚决行动;认为对(就)看不出有什么可以后悔的缘故啊。如果君实您责备我是因为(我)在位任职很久,没能帮助皇上干一番大事业,使这些老百姓得到好处,那么我承认自己是有罪的;如果说现在应该什么事都不去做,墨守前人的陈规旧法就是了,那就不是我敢领教的了。
没有机会与您见面,内心实在仰慕到极点。
《答司马谏议书》作者介绍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抚州临川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特强,从小受到较好的教育。
庆历二年(1042)登杨镇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官吏。治平四年(1067)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