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山东技师学院招生工作合法、规范、有序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人社部、山东省人社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技师学院2024年全日制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以适度扩大规模、提高生源质量为目标,遵循“质与量并重、择优录取”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技师学院。
第五条 学院办学性质:公办院校,直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及层次:学院是全日制技师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为主。
第七条 学院办学条件:
学院坐落在美丽的泉城济南,现有章丘主校区和燕山校区,总占地面积1200余亩。
设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文化创意、数字技能、现代服务、公共教育等6个二级学院,开设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智能制造技术应用、数控加工、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室内设计、计算机动画制作、电子商务、药物分析与检验、畜牧兽医、幼儿教育等30多个专业。
其中,数控加工、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汽车维修、室内设计、多媒体制作、幼儿教育、电子商务、美容美发与造型(美容)等九个专业是国家人社部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建设专业,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为国家人社部工学一体化课改试点牵头院校;数控技术专业群是省级示范专业群;
数控加工、印刷(图文信息处理)是省级名牌重点专业;智能制造专业群是省技工教育优质专业(群)。
全日制在校生1.3万余人,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一体化”教师队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0人,全国技术能手18人,省级技术能手65人,首席技师、突出贡献技师26人;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教师329人次。
学院建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山东省技师工作站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作站各1个。
拥有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无人机、数控加工、轨道交通、计算机动画、现代焊接、机电一体化、新能源汽车维修、餐饮工艺与营养、软装摆场、数码钢琴、音乐舞蹈、印刷技术、形象设计、摄影摄像、通用职业素质学习站等100多个大型现代化实训中心、一体化学习工作站,实习实训场所总面积76,000平方米,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注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匠精神和技术技能培养的融合统一,建立了“三全育人”“五育并举”“多主体评价”的综合技能人才培养机制,以“班墨”技能文化节等特色品牌活动为载体,营造全方位的育人环境。
学院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园内餐厅、超市、快递站等生活服务设施齐全,学生宿舍配备空调、直饮水机、洗衣机、吹风机等,为学生提供了安全、舒适、积极向上的学习、生活和成长环境。
学院高度重视大赛工作,以大赛树品牌,以大赛促教学,充分发挥世赛、国赛对教育教学的引领、示范作用,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截至2023年底,学生在校期间已有1100人次在国家级和省级各类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63人荣获“全国技术能手”和“省级技术能手”称号,获奖数量居全省同类院校榜首。
学院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高质量就业为目标,以全部推荐、优生优荐为原则,学生毕业两年内不限次数推荐就业,实现了毕业生满意就业、高薪就业。
学院着力构建校企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校企合作平台,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浪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海尔集团、海信集团等200余家大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用人合作机制。
第三章 招生层次、对象、学制及计划
第八条 招生层次、对象、学制
(一)普通招生
1.四年制预备技师--招收高中、中职(中技)毕业生;
2.三年制预备技师--招收相关专业中职(中技)毕业生;
3.三年制高级技工--招收高中、中职(中技)毕业生;
4.两年制高级技工--招收相关专业中职(中技)毕业生;
5.3+2高级技工--招收初中生,实行分段注册,学制5年;
6.三年制中级技工--职教高考升学班,招收初中毕业生。
(二)高职技师合作培养计划
高职大专+预备技师--与山东职业学院合作培养,招收省内应届夏季高考生,学制3年。
第九条 招生计划:学院全年招生计划3000人。各二级学院招生计划为:智能制造学院940人、智慧交通学院400人、文化创意学院380人、数字技能学院380人、现代服务学院500人、公共教育学院400人(含升学班24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通过学院官网、学院微信公众号和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四章 新生报名及招生录取
第十条 新生于2024年4月上旬开始报名,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十一条 报名方式: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报名;关注学院微信公众号报名;拨打报名咨询电话报名;到学院章丘校区办公楼一楼东招生咨询室现场报名。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一)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
(二)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山东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规定。
(三)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 录取条件:
(一)年龄要求:初中起点毕业生报考职教高考升学计划、3+2高级工/3+3技师贯通培养计划须年满14周岁(2010年9月1日前出生),须完成义务教育,取得初中毕业证或区县及以上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义务教育阶段毕业证明;高中起点毕业生报考高级工或预备技师须年满17周岁(2007年9月1日前出生),具有高中、中职(中技)毕业证或毕业证明。
(二)身体条件:无智力障碍,无严重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无严重慢性疾病,心理健康,无纹身。
(三)品行要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得体,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基本素养:不穿奇装异服,不留怪异发型,无吸烟、酗酒、沉迷网络等不良嗜好。
(五)通过入学考试。
(六)学院开除或退学的学生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流程:报名→预审核通过→入学考试→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新生收到预录取通知书后可进行缴费,当缴费考生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时,学院根据情况适时停止该专业招生。未及时缴费的考生取消该专业预录取资格,可调剂到缴费未满的专业。已缴费考生因故不能入学的,学院予以全额退费)。
第十五条 高中、中职(中技)起点层次同专业可合并组班教学管理,学籍注册须区分。
第十六条8月中旬,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组织专题会议,研究班级设置,招生不足20人的不开班。已报名该专业的学生须选择其他专业学习。需分流的学生,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
第十七条 与山东职业学院合作的学生不参加学院的入学考试,录取政策参照省招考院的政策。
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学金
第十八条 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3]65号)中的相关规定,普通招生专业学生学费全免。与山东职业学院合作的学生,学费5000元/年。
第十九条 其他收费项目与标准:住宿费750--1150元/年(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逐年交纳);教材费400元/年(逐年交纳,毕业时多退少补);生活用品费预收900元(一次交清,多退少补);新生入学查体费预收70元(一次交清);学生公寓空调使用维护费400元/间/年(每人具体费用按房间住宿人数分摊)。
第二十条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生综合奖学金、企业助学金、假期社会实践助学金,可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每生2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资助两年,合计4000元。
第二十二条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学生和低保家庭退役士兵,注册学籍后,对学生本人实行“五免一享”政策,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材费、免费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免费推荐就业岗位,享受国家助学金。
第六章 毕业证书名称及类别
第二十三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山东技师学院;颁发机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第七章 附则
本章程由山东技师学院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负责解释。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