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招收具有本县(市、区)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城四区”辖区内的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含“职教高考实验班”),不限制公、民办学校,第二志愿只能报考接收第二志愿考生的学校。
聊城一中、聊城三中、聊城二中只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均接收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考生。填报了第二志愿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在提高20分录取标准的情况下(去掉自主招生和特长生加分),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
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师范教育招收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教育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志愿填报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填报志愿,不得强制学生填报志愿,更不得私自更改学生志愿。
5月16日8:00—20日20:00,填报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志愿,所有志愿均可兼报;
7月7—8日,填报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征集志愿;
7月16—17日,填报职业院校征集志愿。
1、填报聊城中考志愿一定要形成梯度
聊城中考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先后有序、从高到低、层次分明,形成梯度。如果前一批的三个公费平行志愿、一个自费志愿均未录取,档案可抛档至下一批的志愿,依此类推。
2、填报志愿切忌颠倒批次
第一志愿栏既可以填报第一批次的学校,也可填报第二批次、第三批次或第四批次的学校。若第一志愿栏填报的是第二批次的学校,第二志愿栏只能填第三批次或第四批次的.学校,不能填报第一批次的学校。否则导致后面批次聊城中考志愿无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