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根据《济南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确定我校2024年招收推荐生210人。
招生计划:面向市区10人,面向历城区和南山管委会200人。
二、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
1.招生范围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2024年招生政策,面向济南市市区、历城区(含南山管委会)学生招收推荐生。
2.报名条件及材料
(1)报名学生必须符合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推荐生的标准。
(2)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须达到A级,且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A级;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均须达到“合格”的上述范围且具备推荐生资格的初中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按相关文件精神,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外地返济应往届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中毕业年级转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及因学籍地与户籍地不一致选择按照户籍地身份参加志愿填报的学生不享有推荐生资格。
(3)经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的推荐信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不含成长记录手册),学校审查同意。
(4)填写《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并提交自荐信。
(5)收取、审查纸质报名材料时间和地点:5月13日9时至5月15日(中午12时报名截止),在历城二中唐冶校区西门北传达室。
学校在审查学生成长记录材料、教师推荐信和个人自荐信的基础上,通过综合素质测试和面试答辩对推荐生进行综合评价,按照综合素质测试和面试答辩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1.成立学校推荐生选拔领导小组。
2.对初中学校提交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
3.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和面试答辩。
四、测试与公示
请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携带必要的测试用品,于5月17日上午7:20前到历城二中舜德广场集合,8:00综合素质测试正式开始。综合素质测试后进行分组面试答辩,完成全部审查考核和上报教育局推荐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学校按市教育局规定程序公示。
五、其他事项
1.根据济南市推荐生招生工作要求,考生只能报考一所推荐生试点学校。报考历城二中考生,不得兼报其他推荐生试点学校。
2.如在公示期间有放弃推荐生资格考生,空余名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