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少数民族:蒙古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柯尔克孜族、鄂温克族、赫哲族、锡伯族加10分,其他少数民族加5分。
(2)归侨、归侨子女及华侨子女加5分。参照《2016年三侨生办理身份证明有关事宜的通知》(黑侨发〔2016〕1号)执行。
(3)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关于印发伊春市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暂行规定的通知》(伊教联规〔2019〕1号)要求执行。
(4)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政策执行。
(5)依据《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教育厅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政策执行。
以上加分以最高一项为准,不重复加分。除此以外,取消任何照顾性政策加分项目。
伊春中考政策加分是指对于特定群体或个人,教育部门在中考录取时给予一定的加分优惠。这些加分政策可能包括对少数民族、农村独生子女等进行的政策性倾斜,以及对于有特殊贡献或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的子女,如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等。此外,还可能包括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体特长生或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奖项的学生进行的鼓励性加分。这些政策旨在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所有伊春中考考生都能在平等的机会下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