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教育厅网站5月15日消息,《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坚持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的要求,地处县域(及不设区的市)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原则上不得在县域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辖区内县域学位不足或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调剂,按照同一方式和标准录取学生。
通知要求,全面取消跨市招生,承担国家特殊人才培养任务的陕西省空军、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继续按原方案招生;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分配市域内招生指标,全面实现属地招生。2023年市域内跨区域招生比例较高、人数较多、压减进度较慢的地市,务必要明确“时间表”、画出“路线图”,倒排时间节点,挂图作战,加快推进属地招生改革任务。
学籍在中心城区,户籍在中心城区,可以报考中心城区高中。
学籍在中心城区,户籍在远城区,可以报考中心城区高中,也可以报考远城区高中。
学籍在远城区,户籍在中心城区,可以报考中心城区高中,也可以报考远城区高中。
学籍在远城区,户籍在远城区,只能报考远城区高中。
学籍在武汉市外,户籍在武汉市,可以报考武汉市内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