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未满十八周岁之前变更姓名,对学籍的影响相对较小,尤其是在学籍尚未建立之前更改名字,几乎不会产生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可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这一规定说明,孩子在未满十八周岁之前都有权利申请变更姓名。法规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如果孩子在幼儿园之前,即学籍尚未建立之时更改名字,那么对学籍几乎不会产生影响,因为此时学籍系统尚未记录孩子的原始姓名。
1、已经年满16岁的,所需要资料,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2者的复印件、在校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单位的需要单位出证明,无业游民则所在地居委会出证(或者不用)。
没有满16岁的,没有办身份证的,可以直接拿户口本即可。
2、准备好自己已经打算修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姓别是不允许修改的,但是部分人员以前是跟母亲姓的,也可以修改成跟父亲姓,跟父亲姓的也可以修改跟母亲姓。
3、改名之后的身份证,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名字和户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后户籍档案里面会注明自己的曾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