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内阁是明朝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咨政机构。
起初,内阁大学士只具有顾问身份,皇帝为最终决定的权力,而大学士很少有参决的机会。到明仁宗、明宣宗时期,地位日益受尊崇。自此,内阁的权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叶,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内阁,地位赫然为真正的宰相,亦可压制六部。
然而,虽然首席内阁大学士(或称内阁首辅)有票拟的权力,但却不得不依赖于内部太监送达批红。首辅大学士的职权如同以往的丞相,但必须与宦官合作,才能执掌大政,如张居正结合冯保。
明朝内阁制强化了君主专制制度。内阁制度随着皇权的高度强化而建立,权力的来源,由君主所授予,对君权的制约作用有限。事无大小,内阁都要秉承君主的旨意行事,遂成为君主加强专制的工具,因此明代的君主专制比前代尤甚,助长了君主专制。
形成了明代宦官的专权。明代内阁因缺乏法定的地位和权力,只是政务的辅助机构,通过票拟、修旨来辅政,但大学士的票拟最终要通过皇帝的朱批,而明代的司礼监秉笔太监掌章奏文书,宣宗时大臣章奏除皇帝亲批数本外,皆由司礼监秉笔太监参照内阁的票拟批红。
宣宗以后,人主怠荒,深居内宫,不亲政事,不见大臣,又把太监当作心腹委以重任,朱批便由秉笔太监处理。司礼监便凌驾于内阁之上,内阁权力仅止于票拟。无论皇帝亲自掌权或者是假手于司礼监代批,大学士只能承旨办事,由是司礼监便趁机窃柄专权。明之阁臣即使有理想,有主张者,也必须先勾结宦官不可,否则一切政事都受到宦官阻梗,不能上达皇帝,如张居正为有明一代能臣,其任首辅时亦要密结司礼太监冯保,才能策动当时的政事。
内阁制是建立于明朝永乐帝朱棣时期的皇帝的非法定的咨政机构,后来权力逐渐增大,逐渐形成为明朝行政中枢。有利于皇帝将军政大权集中于手上,使君主专制空前强化。内阁辅臣的人数为一人至七人不等,辅臣奉使出外办事,多自称阁部。
内阁制在最初的时候只是皇帝秘书性质的机构,但很快到了大明宣德朝时期权力开始上升(三杨辅政),虽有大明正统朝末年的反复,但到了大明成化、弘治朝之际,内阁制已经成为足以对抗皇权的文官政府代表。经过大明嘉靖、隆庆朝的发展,大明万历朝早期可能是内阁权力极盛的时期,张居正改革让内阁成为政府运转的中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