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鞭法
推行一条鞭法,整顿赋役制度、扭转财政危机,是张居正改革的重点。
明中叶,由于土地兼并、隐漏,人口逃亡流失,户田二籍混乱失真,“豪民有田无粮,穷民摊派受病”,朝廷控制的田亩、人丁日益短缩,财源祜竭,所谓“私家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病实在此”。针对这种弊端,张居正于万历六年(1578年)或八年(1580年),对“天下田亩通行丈量”,总计田数7013976顷,比明初还少100余万顷。主要目的是复旧额。较弘治时期多出300万顷。
其中,虽有部分因官吏改用小弓丈量以增加田额的虚报浮夸之处,但也确实清查出相当一部分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清丈使“小民实被实惠,而于官豪之家殊为未便”,所以遭到反对。但有利于改变赋役不均状况,使得“粮不增加而轻重适均,将来国赋既易采纳,而小民如获更生”。
兴修水利
明朝的财赋供应地主要在江南,南粮北运,以漕运为便。自正统以后,黄河屡屡溃决,给漕运带来了很大困难。隆庆、万历之际,由于黄河溃决,运道堵塞,虽然曾经恢复过海运,但以失败告终。海运失败,运河又成为必治之道。在万历初年,黄河年年泛滥,淮扬间湖堤溃毁,运道难通。由于黄河的长期泛滥,水势分流,黄河故道泥沙沉积,尤其是入海口,水流不畅。
因此,黄河入海问题,成为最关切的问题。如何疏浚入海河道,有两种意见。张居正采纳了潘季训的意见,用一年半时间,修筑黄河到淮河的堤坝,有效地抑制了黄河泛滥,使漕运畅通,同时还使多年的弃地复变为良田。潘季训的治河办法,对其后数百年都具有深刻影响。
清丈土地
嘉靖、隆庆时期,边疆军费消耗巨大,皇室、贵族又奢侈浪费,造成明朝多年来财政入不敷出、国库空虚的局面。张居正当政后,首先是裁减冗官、冗费,尽量压缩政府开支。对皇室的奢费,也据理力争,尽量控制。张居正在整顿财政方面,大力贯彻量入为出、节省开支的原则,对缓解财政危机有一定作用。但是,节流只是一种补救措施,要从根本上解决国家的财政危机,还要开源。重点是整顿赋役。
经过这次改革,强化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机器,基本上实现了“法之必行”、“言之必效”,使明政府的财政收入有了显著的增加,社会经济有所恢复和发展。国库积银达六七百万两之多,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足够支用十年。比起嘉靖年间国库存粮不够一年用的情况,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这就使得明朝政治,有了转机。
张居正(1525年5月26日—1582年7月9日),字叔大,号太岳,幼名张白圭,湖广荆州卫军籍。生于江陵县,故称之“张江陵”。明朝政治家、改革家、内阁首辅,辅佐明神宗朱翊钧进行“万历新政”,史称“张居正改革”。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进士。隆庆元年(1567年),任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后迁任内阁次辅,为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隆庆六年(1572年),代高拱为内阁首辅,晋中极殿大学士,一切军政大事均由张居正主持裁决,任内阁首辅十年,实行一系列改革措施。
财政上,清仗田地,推行“一条鞭法”,总括赋、役,皆以银缴,“太仓粟可支十年,周寺积金, 至四百余万”;军事上,任用戚继光、李成梁等名将镇北边,用凌云翼、殷正茂等平定西南叛乱;吏治上,实行综核名实,采取“考成法”考核各级官吏,“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政体为之肃然。
万历十年(1582年)六月病逝,享年五十八岁,赠上柱国,谥文忠(后均被褫夺)。明代唯一生前就被授予太傅、太师的文官。去世后被明神宗抄家,至明熹宗天启二年(1622年)恢复名誉。著有《张太岳集》《书经直解》《帝鉴图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