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级中学一次择优生录取分数线671.5分,指标到校择优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05.5分,二次择优生录取分数线648.0分,跨县域本溪满族自治县录取分数线673.5分,跨县域桓仁满族自治县录取分数线661.8分;
市第一中学一次择优生录取分数线637.5分,指标到校择优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66.1分,二次择优生录取分数线606.3分,中美高中双学历录取分数线600.5分,跨县域桓仁满族自治县录取分数线605.8分;
市第二高级中学一次择优生录取分数线585.0分,指标到校择优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17.0分,二次择优生录取分数线555.8分。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等规定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前2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等有关证件进入考场。
4、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