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实验高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青岛五十八中、青岛六十七中、青岛六十八中10所学校普通班招生总数的65%,分别均衡分配到四区各初中学校。
指标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加30分后参加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指标生加分只对“普通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有效,指标生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
指标生应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逐级上报市招考办,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