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一个中心"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两个基本点"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党的基本路线就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路线。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集中到一点,就是毫不动摇地坚持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在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确定的.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行了系统阐述,并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准则》指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
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我国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取得巨大成功,关键是我们始终坚持了党的基本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