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17日,高等学校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24日。开学之前,各类学校(包括培训机构)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集体活动和培训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由我厅提前向社会公布。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整合、遴选各类网络教学优质资源,为学生提供线上教学服务。学校可根据资源情况,结合本校特点,组织教师制定统一的课程表,指导学生进行学习。除高三、初三年级外,其他年级原则上不讲授新课,不得用线上教学替代开学后的课程教学。教育部门和学校提供的线上教学服务应对学生免费,禁止借线上教学为名搭售其它商品和服务。
各地和学校要通过网络渠道,密切家校沟通,向学生和家长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和疫情信息摸排,引导科学防控;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要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辅导服务,为学生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服务。要指导家长与学生共同制定延迟开学期间活动计划,家长示范,让学生保持良好作息习惯,适当进行体育锻炼,积极参与家务劳动,控制使用电子产品,最大程度减少长期居家隔离和延迟开学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