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明对象:说明对象是你要说明的事物。事物说明文的说明对象一般为具体事物,事理说明文的说明对象一般为抽象事物。
2.说明对象特征
3.说明语言:说明文语言简明准确,通俗易懂,清楚明白,条理分明。说明即解说,它既是手段,也是目的。
4.说明方法:举例子、列数字、打比方、作比较、下定义、分类别等。
5.说明顺序:时间顺序、空间顺序、逻辑顺序。
6.说明结构:总分式、并列式、连贯式、递进式。
1.举例子:举出实际事例来说明事物,使所要说明的事物具体化,以便读者理解,这种说明方法叫举例子。
2.打比方:利用两种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似之处作比较,以突出事物的形状特点,增强说明的形象性和生动性的说明方法叫做打比方。
3.下定义:用简明的语言、科学的术语对某一概念的本质特征作规定性的说明叫下定义。
4.画图表:为了把复杂的事物说清楚,还可以采用画图表的方法,来弥补单用文字表达的缺欠,对有些事物解说更直接、更具体。使读者直观,一目了然地了解事物的特征。
5.列数字:为了使所要说明的事物准确化,还可以采用列数字的方法,以便读者理解。
6.作比较:作比较是将两种类别相同或不同的事物、现象加以比较来说明事物特征的说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