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初三毕业生可报考
1、具有珠海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在珠海市报名参加中考。
2、具有珠海市初中学籍的非珠海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珠海市报名参加中考,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学籍方面
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考生具有珠海市连续3年初中学籍;
○居住证方面
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考生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3年(含)以上,且现有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居住证信息以公安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
○社保方面
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考生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或大病医保)累计缴费满3年(含)以上;社保信息以人社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
○职业及住所方面
考生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及合法稳定住所。
3、应届初三毕业且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海外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可以在珠海市报名参加中考,享受珠海户籍考生待遇。
下列人员限制报考
◇有珠海户籍的初中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中考者,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再返校复读者),不得报考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无珠海户籍的初中往届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具有珠海市初中学籍的非珠海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含技工)学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初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和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学生;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