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报名以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点
1.本市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集体报名。
2.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在本市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均到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2、时间安排
2020年中考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5月15日 ,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安排如下:
1.4月27日-5月13日,初中学校组织考生集体报名,审验考生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流入人员”)与政策性加分材料,收费。
2.5月14、15日,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接收本地户籍个体考生报名,审验有关材料。
3.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报名资格审批(5月31日之后,不再受理与审核流入人员与政策性加分材料)。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和户籍材料提交的均视为放弃中考报名,不予补报。
3、报名考试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文件(桂价费〔2010〕418号)规定,考生每人应交纳报名考试费74元。
报名时须交验以下材料:
㈠身份证明
1.考生本人户口簿。
2.需要在流入地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流入人员父(或母)户口簿(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子、家庭关系的须提交其他佐证材料)、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居住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屋购买合同(含纳税证明)、房屋租赁合同(附房主房产证和租赁完税证明)等其中一种即可]、合法稳定职业材料[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劳动用工合同(含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其中一种即可]。
㈡学历(力)证明
1.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历由初中学校认定;
2.不在本市学习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的学校学籍证明(必须注明学籍号);
3.往届初中毕业生的初中毕业证书;
4.同等学力者的有关学习证明。
㈢符合政策性加分资格的证明
1.烈士子女、“三侨”、台湾省籍、农村计生户子女证明材料;
2.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自治县与山区县考生的加分根据考生户籍信息确定,不需要另外提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