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一个政治概念,一般是指有权支配他人的强制之力,它总是和服从联结在一起。任何社会都是一定的权力和一定的服从的统一。权力有两层含义:一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如国家权力,就是国家的强制力量,像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等;二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它同一定的职务相联系,即有了一定职务就有了相应的某种权力,如行使大会主席的权力。
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即自身拥有的维护利益之权。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例如,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权利的行使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即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正当的权利。
权力与权利的不同:一、行使主体不同。权利的行使是一般主体,而权力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处分方式不同。权利一般可以放弃和转让,而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三、推定规则不同。权利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禁止及可为。”而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否则为越权。四、社会功能不同。权利一般体现私人利益,权力一般体现公共利益。
其一,权利是权力的本源,即无权利便无权力。
其二,权力是权利的后盾,即无权力的保障便无从享受权利。
其三,权力与权利共寓于法律之中,即权力与权利是法律的主要内容。
其四,权力的变异性,决定了权力与权利既有相互依存的一面,也有相互矛盾、冲突和对立的一面。
权力,权为衡器,权力,是平衡的力量、平衡的能力。
权力有三个属性:公权(政府)、私权(市场)和共权(社会)。相互之间相互制衡,以正向运作。
权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权力是指某种影响力和支配力,它分为社会权力和国家权力两大类;狭义的权力指国家权力,即统治者为了实现其政治利益和建立一定的统治秩序而具有的一种组织性支配力。
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