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人子女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按照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按照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上述规定范围之外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1.公安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在其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在其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三、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1.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按照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含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按照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1.要有理想,理想不是幻想更不是妄想,它是通过自己努力可以实现的真实的梦。有理想就有动力,就有目标,就不会虚度年华!
2.一分汗水,一分耕耘;一分辛劳,一分收获。今天的付出,一定能在明天得到回报。有了信心、决心、恒心,通过自己脚踏实地的奋斗,你心中的理想就一定能够实现!
3.人生终有许多选择。每一步都要慎重。但是一次选择不能决定一切。不要犹豫,作出选择就不要后悔。只要我们能不屈不挠地奋斗,胜利就在前方。
4.时间,每天得到的都是二十四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散的人只留下一片悔恨。
5.中考在即,希望你能克服各方面的心理压力,注意加强营养,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听从老师的教诲,相信你一定能超常发挥、金榜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