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凭个人账号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6月30日—7月2日;
学校打印志愿表、考生确认时间:7月3日—4日。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须于6月30日—7月1日上午填报志愿并进行网上确认,无需打印纸质件签字。
考生所填报的各志愿代码不同,但都作为一个独立志愿,不分主次,只按顺序,志愿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填报。
任何学校不得干涉考生填报志愿,严禁强迫考生报考某指定学校的行为。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以凭自己的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珠海中考管理系统修改志愿信息,逾期不得更改或补报志愿。考生密码自行保管,因密码外泄而导致报考志愿被他人更改及其他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自行承担责任,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变更录取学校,录取后不按招生学校规定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