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达到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证书。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
4、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并符合当地高考其他报名条件。
5、本人户籍与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地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的,应回考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
6、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今年起不再组织校考。
7、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因触犯刑法已经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能报名。
体育单招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体育单招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
体育单招招生院校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体育单招在达到院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