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关于高等学校学生退学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大高校学生因任何类的原因离校退学后,只能等待一年从学生离校后次年起,允许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进行就读;
2、达到规定标准(因纪律问题被处理出校的应有悔改表现,其他原因的学生只要成绩符合要求),可再次被本校录取,在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应受到同等对待;
3、你要先于高中本校询问,考虑到因此前曾在此校就读,考虑到是特殊情况,也许准许你这个特例,可返回学校继续或重新完成学业,这也不失为一种可能。
1、高中通常情况下,符合《学分制学籍治理规定》中有关退学规定和主动退学的将被注销学籍。注销学籍将由教务处学籍治理部门办理,并根据要求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凡是被注销学籍并已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的将无法再恢复。
2、根据《一般 高等学校学生治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4、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一般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5、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教育部已经制订了《一般 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治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