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简称“中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科目
1.省级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
2.市级统一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信息技术、英语口语。
3.校级组织的考试科目:音乐、美术。
(二)考试成绩
1.考试成绩计算
各科目卷面满分值如下: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道德与法治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
体育与健康满分值40分,其中基本知识分值4分,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分值36分。
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以下简称“实验”)、信息技术、英语口语、音乐和美术,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音乐和美术由学校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
2.升学成绩计算
考生的升学投档分由以下九部分组成:⑴语文、数学、英语的卷面成绩;⑵物理卷面成绩的90%;⑶化学卷面成绩的60%;⑷道德与法治卷面成绩的50%;⑸历史卷面成绩的50%;⑹地理卷面成绩的30%;⑺生物卷面成绩的30%;⑻体育与健康技能测试成绩和笔试卷面成绩;⑼照顾分。
投档分四舍五入取整,总分值为800分加照顾分。
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其投档分扣减40分。
3.考试科目等级计算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九个学科(以下简称“九科”),根据卷面成绩划定5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划定为A、B、C、D、E。原则上每门科目各等级人数所占考生总数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E等级共20%;其中,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
4.综合素质评价
应届生由学籍所在学校作出评价,往届生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作出评价。
1、早些起床(7:00—7:30之间)浏览一下备考笔记、重点公式、重点定理和术语。
2、注意早餐的营养,不可有大的改变,最好与平常差不多。
3、拿好考试物品赶往考场。前往考场应有一定的提前度25到30分钟,以防路阻,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
4、考前十分钟应避免嬉笑、打闹,坐一会儿或整理文具。
5、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计算器进入考场,否则按处理,取消全科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