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的自主招生、推荐生、统招生、实验班。
第二批:省级重点高中和民办高中的自主招生、推荐生、统招生、自费生、实验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A(注册为中国学籍)。
第三批:一般高中的自主招生、统招生、实验班,艺术类学校,综合高中学校(高中班,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B(注册为中外双学籍)。
第四批: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综合高中班(学生注册为中职学籍)。
第五批: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的学校。
第六批: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综合高中学校(中职班,注册为中职学籍)。
自主招生志愿和实验班志愿不能兼报。填报自主招生或实验班志愿的考生,最多可填报不同批次的两个高中学校志愿,但同批次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志愿。
往届初中毕业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只允许填报第三批次学校的志愿,不能填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B(注册为中外双学籍)。
双阳区、九台区的考生允许填报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吉林省实验中学、长春市十一高中、长春市实验中学的统招生志愿,不允许参加城区高中网上征集志愿。
形成梯度:长春中考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先后有序、从高到低、层次分明地形成梯度。如果前一批次的志愿未被录取,档案可以抛档至下一批次的志愿,以此类推。
避免颠倒批次:在填报长春中考志愿时,第一志愿栏既可以填报第一批次的学校,也可填报第二批次、第三批次或第四批次的学校。若第一志愿栏填报的是第二批次的学校,第二志愿栏只能填第三批次或第四批次的学校,不能填报第一批次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