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较为正规的青少年业余训练发端于自1955年原国家体委在北京、天津、上海试办的3所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学校。而规模化的训练制度建立则开始于1956年 ,其标志为原国家体委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建立青少年业余体校时颁布的《青年业余体育学校章程(草案)》、《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章程(草案)》。自此,开始了我国以体委系统为主的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的新里程。同时,我国教育系统的业余体育训练作为相对应的训练力量也逐渐开始发展。
我国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经过50来年的发展,由单一的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发展到多种业余体育训练形式并存,包括各类业余体校、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和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以及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试点高校。这几种形式构成了我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