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范围
1. 体育: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体操、健美操、武术、定向越野、跆拳道、攀岩、桥牌、围棋等;
2. 艺术:声乐、舞蹈、器乐、美术(书法)等;
3. 科技:发明创造、信息技术、机器人、航空航天模型等。
招生对象
初中阶段在市教育局主办或认可的体育、艺术、科技比赛中取得过优良成绩,或经市教育局认可的具有某项发展潜能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1. 体育
①在市教育局主办或者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共同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中,田径比赛甲级队获单项前八名,乙级队获单项前六名的队员;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体操、健美操、武术、定向越野、跆拳道、攀岩比赛获单项前六名的队员;篮球、排球获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市级足球比赛甲组前八名和乙组前四名的主力队员。
②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中国学生体协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或锦标赛,省教育厅主办或者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共同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和锦标赛中,以上项目获单项前八名的队员和获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在2018、2019、2020年取得省级体育比赛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省运会集训运动员为重点集训运动员。2021届重点集训运动员的初中毕业生需参加统一学业水平考试,可作为体育特长生优先录取。
③未达到以上基本条件而学生确具某项潜能,经高中学校专业测试拟入围,必须参加长沙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资质测试,合格者具有特长生报名资质。
2. 艺术
①在省、市“三独”比赛和由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生书法、美术比赛(含艺术展演活动书法、美术比赛)中,获市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学生(不含艺术展演集体获奖)。
②未达到以上基本条件而确具某项潜能,经高中学校专业测试拟入围的,必须参加长沙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资质测试,合格者具有特长生报名资质。
3. 科技
①在全国、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或参加长沙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长沙市青少年创客节竞赛,有发明创造作品、信息技术应用成果获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学生。
②在省、市中小学机器人竞赛和全国、省、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市级二等奖(含二等奖)、省级和国家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③在全市中小学航空航天模型比赛中获单项前六名的学生。
(1)三大球类:获义乌市初中生篮球、排球比赛前三名运动队的主力队员;其他球队、学校中表现特别突出的队员,由教练员推荐报名(每队、校限报2人);参加省级篮球、排球、足球比赛的运动员。获义乌市初中生足球比赛前六名的运动队主力队员;其他球队中表现特别突出的队员,每队限推荐6名。
三大球身高的要求参照各项目专业测试标准。
(2)羽毛球(单双打):义乌市羽毛球青少年锦标赛前三名;金华市中小学生羽毛球积分赛总决赛前六名;浙江省中小学生羽毛球积分赛总决赛前八名;金华市综合性运动会前六名、浙江省综合性运动会和阳光体育运动会前八名。
(3)田径:初一、初二获义乌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前三名,初三获义乌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前五名或获地(市)级及以上田径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在全市公办高中均没有该获奖项目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允许考生按就近原则在相似项目中择一主项报考。
(4)艺术体操:参加金华市教育局(体育局)组织或全国性体育协会组织的艺术体操比赛中获得六级以上(含六级)单人或集体前三名(含)的队员。
(5)书法:获得省书法类艺术特长生水平测试A级证书或浙江省兰亭杯现场书法比赛一等奖的学生。
(6)需提供证书的体艺特长生等相关材料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交,报名结束后不再接收。
其他体艺特长生报名条件按照《义乌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义教基〔2021〕3号)执行。
一、体育特长生
(一)报名登记。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按普通考生要求网上报名,还须在指定时间内直接到经市中招办批准招体育特长生的学校办理术科报名登记手续。体育特长生报名登记时间:4月1日—4月20日(具体参见各学校特长生招生简章)。
(二)术科测试
1.体育术科(专业课)测试由旗县区中招办负责,各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测试内容及分值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市中招办全程督查。测试时间为4月20日—5月20日。
2.各旗县区中招办须将辖区内各校体育术科测试时间提前3天报市中招办。
(三)录取方式。术科测试成绩合格名单按照成绩排序由各旗县区中招办汇总后于5月25日前以纸介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市中招办(表格附后)。市中招办将各校体育特长生测试成绩于6月1日—6月5日在“包头教育云平台(www.btjy.net)”公示。未参加术科测试和成绩公示的考生在录取中不予认可。严禁任何学校自行组织特长生文化课考试,更不得提前办理录取手续。报考一、二批次体育特长生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农牧区录取最低控制线下20分。在同一批次中,网报只允许填报一个志愿,按照术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术科成绩特别出色的考生可适当照顾录取。
二、美术特长生
(一)报名测试。按普通考生要求网上报名后,实施集中测试。
(二)测试内容。色彩和素描,满分各100分,总分200分,分数按40%占比计入中考成绩。
(三)测试时间。4月17日,考试成绩于5月10日前公布,美术术科(专业课)考试成绩不组织复核。
(四)录取办法。报考一批次学校美术特长生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城镇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下20分。报考二批次美术特长生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农牧区录取最低控制线下20分。在同一批次中,网报只允许填报一个志愿。按计分科目总分(满分670分)和术科成绩(美术满分200分)按照文化课60%+术科40%的比例合成投档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音乐特长生
(一)报名资审。按普通考生要求网上报名,实施集中测试。音乐特长生须在4月2日-18日前持身份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与术科考试相应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中招办批准招音乐特长生的高中学校(见2021年特长生招生学校一览表)办理资审登记手续。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可同时在不同的高中校进行资格审查,以便将来录取时根据成绩有资格报考相应的高中学校。
未通过任何一所学校资审的,将不能参加全市组织的音乐生测试;未通过某高中学校资格审查的,将不能填报该校的特长生志愿,不能以特长生名义被该校录取。允许有多项特长的学生分类报名。4月20日前各高中学校将资审合格名单(纸质盖章和电子版)报市中招办(bt5155469@126.com)。
(二)测试内容。分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声乐类含视唱、音高模唱和演唱;器乐类含视唱、音高模唱和演奏;舞蹈类含身体条件、节奏模仿、基本功和表演。每类满分均为100分,分数按40%占比计入中考成绩。声乐、器乐类一律不允许伴奏;舞蹈类考生需要自带伴奏曲目,放在U盘里,并在上面标注姓名。除钢琴外,其他乐器均由考生自备。
(三)测试时间。5月29日—5月30日,考试成绩于6月15日前公布,音乐术科(专业课)考试成绩不组织复核。
(四)录取办法。报考一批次学校音乐特长生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城镇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下20分。报考二批次音乐特长生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农牧区录取最低控制线下20分。在同一批次中,网报只允许填报一个志愿。
音乐特长生中舞蹈、声乐类以计分科目总分(满分670分)和术科成绩(音乐满分100分)按照文化课60%+术科40%的比例合成投档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特长生中器乐类考生要在优先考虑学校实际需求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60%+术科40%的比例合成投档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