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按下列相应的条款获得加分,加入考试总成绩后划定升学总成绩等级。
1.瑶、苗、侗、毛南、仫佬、回、彝、京、水、仡佬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和富川瑶族自治县户籍的考生,总成绩加20分;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和昭平县户籍考生,总成绩加10分;壮族的考生,总成绩加7分。
2.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华侨青年考生,台湾省籍考生,总成绩加10分。
3.烈士、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边远艰苦地区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在服现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含)或被战区(原大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的退役军人子女,总成绩加20分。(按照桂退役军人发〔2020〕120号、桂消〔2019〕28号和桂公通〔2018〕130号执行)
4.残疾军人、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军人(公安民警)、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役军人、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边远艰苦地区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总成绩加10分。(按照桂退役军人发〔2020〕120号、桂消〔2019〕28号和桂公通〔2018〕130号执行)
5.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女儿,总成绩加10分。
每名考生最多只给予一项加分照顾,具备多项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按最高分项加分,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要适时做好系统性复习
一个星期、一个月下来,或是学完了一单元新知识,一定要把各科知识整理归类,系统复习,俗称“梳辫子”,经常这样把所学的知识条理化,久而久之,我们所学知识就很清晰地印在大脑里。
复习要有定期计划,注意分配好复习时间
每个星期的每一天对各门功课的复习都要作出明确的安排,在时间的分配上要处理好各门功课的关系。
要结合实际设立目标
复习要有切合自己实际学习能力的目标,并且有达不到目标的自我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