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内容
1、中国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的“自主独立”;中国不再是朝鲜之宗主国;
2、中国割让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
3、中国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后来日本以退归占领的辽东半岛为由,又索取了三千万两白银的赎还费;
4、中国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
5、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
6、片面最惠国待遇;
7、中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人员;
8、台湾澎湖内中国居民,两年之内任便变卖产业搬出界外,逾期未迁者,将被视为日本臣民;
9、条约批准后两个月内,两国派员赴台办理移交手续。
10、允许日本在各通商口岸投资设厂,将产品销往中国内地、免受内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