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达到第一批次学校统招最低分控线、符合定校择优身份的考生务必在统招录取时段填报志愿,如未填报,系统即默认为该生不填报第一批次学校(乌一中、乌二中),将无法填报第一批次的分招志愿,只能填报第二批次学校志愿。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末位录取分数即为“统招录取线”。
2.第一批次学校分招录取对考生有严格的身份限定,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学校考生只有符合定校择优身份且成绩在“统招录取线”下80分以内可以填报乌兰浩特一中;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考生只有符合定校择优身份且成绩在“统招录取线”下120分以内可以填报乌兰浩特二中。
3.民办普通高中按招生计划数,在第二批次最低分数控制线下降50分按考生志愿录取。
2012年,乌一中搬迁至乌兰浩特规划新区,建设总投资3.87亿元,占地面积18.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可容纳5100名学生就读。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变。
沐浴着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历经七十年艰苦卓绝的努力,乌一中已成为兴安教育战线的一面旗帜。深受学生爱戴,家长拥护、领导和社会信任。多年来,乌一中在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文化建设方面,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育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