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末,尤其是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纷纷在中国取得“租借”海港和筑路、开矿等重要投资特权,并且划分“势力范围”,激烈争夺和瓜分中国,造成中国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这种危机感促成了人们的觉醒,救亡图存成了当时最紧迫的要求。
一方面,在中国于甲午战争中战败并签订《马关条约》后,主张变法维新的思潮占据了思想界的主流,由此催生出1898年的戊戌变法,但这次变法很快归于失败。
另一方面,在列强商品倾销造成的生计困难以及教士活动增多造成的教案频发等因素的作用下,中国广大民众反对和仇视外国侵略者的情绪日益高涨。由此发生义和团运动。该运动提出了“扶清灭洋”等口号,采取笼统的排外主义,并带有强烈的迷信色彩。清政府中,亦有当权派企图利用义和团来应对它所面临的列强威胁。列强则一面向清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它加紧镇压,一面准备直接出兵进行武装干涉。
1.赔款:清政府向各国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9.8亿两。
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3.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4.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
5.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
1.巨额的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为支付这笔赔款,在此后的39年里,清政府加紧搜刮人民,使中国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凋敝;
2.在北京设立的“使馆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军队的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3.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帮凶;
4.设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