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对各国赔款4.5亿两白银,价息合计超过9.8亿两白银,并以关税和盐税等作抵押;
(2)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
(3)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4)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
(5)外国认为各个通商章程中应修之处或其他应办的通商事项,清政府概允商议;
(6)惩办“首祸诸臣”;
(7)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
(8)清政府对德、日道歉,等等。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学术界一般认为,《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地位的最终形成,乃至于认为它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除被迫进一步敞开国门外,还对来华旅游的外国人加以刻意保护,民国也延续了这一点,由此,中国年均接待的入境旅游者快速增长。这一现象是殖民意志的体现,但对催生中国近代旅游业,带动来华贸易与投资活动,加速“西学东渐”的进程以及推动国际汉学的发展等等,也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辛丑条约》的意义: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确立了清政府为帝国主义列强的忠实走狗的地位,从此,清政府完全成为资本,帝国主义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它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