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以作者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为依据,用第一人称写“我”20年来三次看戏的经历:两次是辛亥革命后在北京看京戏,一次是少年时代在浙江绍兴乡村看社戏。作者以饱含深情的笔墨,刻画了一群农家少年朋友的形象,表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好品德。
小说的第一部分通过描写“我”在大都会看京戏的描写,展现了那里丑恶龌龊窒息的社会景象和庸俗冷漠自私的人情人际关系。城市剧场里喧闹嘈杂,拥挤不堪;名角摆架子,久盼不出,令人失望;胖绅士目中无人,俗不可耐,吁吁喘气,使“我”苦不堪言。“我向来没有这样忍耐的等候过什么事物,而况这身边的胖绅士的吁吁的喘气,这台上的冬冬哩哩的敲打,红红绿绿的晃荡,加之以十二点,忽而使我省悟到在这里不适于生存了。”作者用这段话总结了第一部分描写的内容及内心的感受,最后进一步强调对于都市京剧舞台的告别:从此“漠不相关,精神上早已一在天之南一在地之北了。”
由此,小说描写的视角是“我”对都市戏园情景气氛及人际关系的厌恶和不满,重点落在“我”的心灵感受及审美评价上:此种环境气氛及人情人际关系不适合于“我”的生存。
小说的第二部分所描写的则是另一种迥然相异的环境气氛及人情人际关系。这里有美的自然环境,有美的生活情趣,有美的人际关系,有美的人情意味。乡下的生活充满无限的生机和情趣,掘蚯蚓钓河虾,饱餐一顿,有迷人的月夜出航,小朋友合烧吃罗汉豆的活动,使“我”无比欢快,心旷神怡。这里的写景叙事绘人,同样聚焦于“我”的心理感受和审美追求:向往热情友好、淳朴温厚的人际关系,憧憬正直无私、美好和谐的人情味和人性美。
真与假、美与丑、善与恶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作者抨击都市剧场,盛赞农村社戏,所潜心抒发的正是他对真善美的追求,对假恶丑的憎厌。
翻开鲁迅先生的《社戏》,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的作者对天真烂漫、自由有趣的童年美好的回忆,神思也似乎飘向了那份曾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长大了,累了,回忆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年的味道,想必是别有一番滋味吧。想起那些咿咿呀呀的唱词,花里胡哨的红衫小丑,那些钓虾放牛的愉快生活,夜里航船的美好时光,都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在心头慢慢漾开。
在平桥村度过的日子太令人难忘:每天与小伙伴一起钓虾子,不到半天便可以钓到一大碗,一同去放牛,一起偷豆煮豆吃,摘豆、生火、剥豆、吃豆的过程是那么有趣,那是一段多么天真烂漫的童年啊。皎洁的白月光,缥缈的戏台,悠扬的笛声,再加上孩子们的欢声笑语,这些回忆不仅温暖了先生本人,更温暖了我们读者,让我们也沉浸在那美妙的世界中,艳羡不已。
从文字里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先生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作为一个现代孩子,我体验不到这样的童年,这样纯粹的原生态童年。但鲁迅先生的文章却能让我身临其境,也许这也算是弥补了点遗憾吧。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好的回忆。琐碎的记忆在品读《社戏》时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