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物当作人写或把人当作物写、把甲物当作乙物来写,这种辞格叫比拟。被比拟的事物称为“本体”,用来比拟的事物称为“拟体”。比拟可分为拟人和拟物两大类。
1、拟人是把物当作人来写,赋予物以人的言行或思想感情。
比如:小鸟在天空中快乐地歌唱。
2、拟物又分两类。
把人当作物来写,也就是使人具有物的情态或动作,比如:敌人虽然张牙舞爪,但却不堪一击。指导员讲得真来劲儿,嘎子竖起耳朵听。
把甲物当作乙物来写。比如:鱼翔浅底:赋予鱼儿小鸟的动作情态,突出了水的清澈见底。火山开始咆哮:赋予火山野兽的动作情态,突出了火山爆发时的狂野,令人恐惧。
二、比拟只是临时把拟体的某种品格特征赋予本体。
如:勇敢的海燕。只出现本体“海燕”,拟体(人)没出现。比拟把物人格化,将人物写得栩栩如生,使人亲切。常常显得色彩鲜明,表意丰富的特点。
比拟就是把一个事物当作另外一个事物来描述、说明。比拟的辞格是将人比作物、将物比做人,或将甲物化为乙物。运用这种辞格能收到特有的修辞效果:或增添特有的情味,或把事物写得神形毕现,栩栩如生,抒发爱憎分明的感情。诗歌、小说、散文、寓言、童话等经常使用比拟的辞格。
比喻和比拟都是加强语言形象性的修辞手段。比喻重在“喻”,即以甲事物喻乙事物,甲乙两物有主有从;比拟重在“拟”,即将甲事物当作乙事物,甲乙两事物彼此相融,浑然一体。从内容上看,运用比喻,喻体必须出现,不能省略。
比拟句主要是借助想象,将本体模拟为人的或物的某种行为、动作或情态,不论是拟人,还是拟物,始终都无拟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