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专业术语,关于物理性质的定义有两个,一是指物质不需要经过化学变化就表现出来的性质, 二是指物质没有发生化学反应就表现出来的性质叫做物理性质。
物质的物理性质如:颜色、气味、状态、是否易融化、凝固、升华、挥发,还有些性质如熔点、沸点、硬度、导电性、导热性、延展性等,可以利用仪器测知。还有些性质,通过实验室获得数据,计算得知,如溶解性、密度等。在实验前后物质都没有发生改变。这些性质都属于物理性质。
如水的蒸发;蜡烛质软,不易溶于水,一般石蜡成白色;纸张破碎等。不通过化学变化就可以表现出来的性质就是物理性质。经过化学变化表现出来的性质就是化学性质。
如可燃性、不稳定性、酸性、碱性、氧化性、还原性、络合性、腐蚀性、跟某些物质起反应呈现的现象等。用使物质发生化学反应的方法可以得知物质的化学性质。
例如,碳在空气中燃烧生成二氧化碳;盐酸与氢氧化钠反应生成氯化钠和水;加热 KClO3到熔化,可以使带火星的木条复燃,表明KClO3受热达较高温度时,能够放出O2。因此KClO3具有受热分解产生O2的化学性质。
物理性质不需要发生化学变化就表现出来, 发生物理变化表现出来。包括颜色、状态、气味、熔点、沸点、硬度、密度、溶解性、挥发性、以及金属的延展性、导电导热性等。在描述颜色、状态、密度、溶解性时要说压强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