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的代表人物是:李悝、慎到、商鞅、申不害、李斯、韩非子。法家主张法律的至高无上,认为社会就必须要有严厉的法律,违法必纠,做到法律的绝对权威。
法家,诸子百家之一,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以富国强兵为己任,《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的思想也是着眼于法律的实际效用。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
法家是战国时期平民的政治代言人,在政治上可谓是“独步天下”。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
法家的核心思想是以法治引领社会。他们的理论根据是万物以道为原为本,法是道在社会的体现。法家推行法治思想的根本目的是富国强兵。而为了富国强兵,法家主张改革贵族奴隶主世袭制,强调奖励耕战,减轻赋税
法家的法制思想是有其现实依据的,就是战国时期天下争雄,已非古法所能治,要「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古礼只适合于古代,当其时必须实行法制。他们由是提出与其法治思想一致的历史观:历史是发展的,「不必法古」,「反古不可非」。
法家的法治思想在不同的法家思想家那里,法治、术治、重势思想各有侧重:商鞅重法治,申不害重术治,慎到强调重势,韩非成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