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为声乐、器乐、舞蹈、视唱练耳,其中视唱练耳为考生必考科目。声乐考试现场有钢琴伴奏考官,考生不得另带钢伴进考场,也不得带音响设备伴奏。
(1)声乐考试:背谱演唱完整的声乐作品一首,不可自带伴奏,现场钢琴伴奏,要求声音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器官无疾病,发声方法基本正确,吐字清晰,能较好地表现歌曲。
(2)器乐考试:背谱演奏一首完整的器乐作品要求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能较好地体现作品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3)舞蹈考试:基本功测试(肢体软开度、弹跳能力等)和舞蹈作品一段,考生自备伴奏光碟和U盘。
(4)视唱练耳考试:
①视唱(10分):考生视唱简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视唱题是现场抽题,钢伴考官给出标准音和旋律的第一个音,考生按照试题要求,演唱唱名并划拍或击拍。
②练耳考试:
单音(5分):考生现场听单音,用唱名或“啦”模唱。
节奏模唱(10分):节奏为四小节,考生可用“哒”模唱,也可击掌模仿节奏,节奏共弹奏三遍。
中考音乐特长生考试项目和分值根据考生所报考专业,每位考生必须参加两项考试,分别为特长考核+音乐素质测试(每个省份要求不同)。具体内容如下:
A.特长考核(满分70分):
(1)声乐类(70分):演唱自选歌曲一首,限时5分钟,自备伴奏带(CD)或清唱。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
(2)器乐类(70分):演奏自选乐曲一首,限时5分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
(3)舞蹈类(70分):基本功展示(前桥、后桥、大跳、小跳、平转等)和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限时5分钟,练功服、音乐伴奏(CD)自备。评委可根据考生情况,指定表演内容。
在特长考核中,评委在考生因各种原因占据时间过长(5分钟以上)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其考试。
B.音乐素质测试(满分30分):
(1)音高模唱(10分);
(2)节奏模唱(10分);
(3)旋律模唱(10分);
其中(1)、(3)项用“啊”或“啦”模唱,(2)项用“哒”模唱,每组弹奏不超过两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