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特长生特长考核(满分70分):
(1)声乐类特长生(70分):演唱自选歌曲一首,限时5分钟,自备伴奏带(CD)或清唱。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
(2)器乐类特长生(70分):演奏自选乐曲一首,限时5分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
(3)舞蹈类特长生(70分):基本功展示(前桥、后桥、大跳、小跳、平转等)和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限时5分钟,练功服、音乐伴奏(CD)自备。评委可根据考生情况,指定表演内容。
在音乐特长生参加考试的时候,评委在考生因各种原因占据时间过长(5分钟以上)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其考试。
二、音乐特长生的音乐素质测试(满分30分):
(1)音高模唱(10分);
(2)节奏模唱(10分);
(3)旋律模唱(10分);
其中(1)、(3)项用“啊”或“啦”模唱,(2)项用“哒” 模唱,每组弹奏不超过两遍。
1、初中音乐特长生在奔波各考场的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加强防范意识。把各种证件、车票、钱卡等都保管好,在这期间不要随便结交新朋友,对来访者也要多加谨慎。
2、初中音乐特长生在艺考的过程中尽量保持生活起居要正常。避免熬夜,以免正常的“人体生物钟”被打乱。影响成绩的正常发挥。
3、对于音乐类的初中特长生考前要选择安排好练习或排演的时间、地点,不要在驻地进行,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和工作,甚至惹起不必要的纷争,影响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