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就读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可向县教育局中心教育单位提供当地中考成绩证明或当地高中录取通知书。
在本市其他地方就读高中的考生,如需中考档案信息,可向市招办申请考生信息专项证明。已领取《考生信息证明》的考生,不再被本市高中录取。
报考外地就读专用《考生信息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须持考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招办办理。监护人前来办理的,还须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除上述材料外,被录取的考生还须提供被录取学校同意退学的证明。
根据现行高考政策,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高中毕业生,可以回到本市报名参加高考。
1、中考填志愿不想去的学校不能填,我们按第一批录取举例,考生如果不想去五年制高职,如果在第一批志愿中填报该志愿,很大可能会被录取。如果第一批被录取了,后面就没机会了。
2、中考填志愿一定尽可能填满:平行志愿的一大好处是让考生有更多选择的机会。因此在填报志愿时,尽可能把志愿填满,想去的都要填。以前实行“志愿优先”时,如果同时填几个学校,其中有一个肯定是无效的;实行“平行志愿”后,几个学校都可以填,哪个学校放前面,考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填报。